一、债务多久不追讨视为无效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请求人民法院维护民事权益的法定时效期限为叁年。
换言之,倘若债权人自知晓或理应知晓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害且负有债务义务者之日起,未在该时限内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其试图寻求法律救济的相关举措便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然而若此事件已跨越贰拾年整,则进入权利失效阶段,除非存在特殊情节,否则人民法院将不再提供保护。
但在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仍可根据权利人的申请批准适当的延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债务多久不能打官司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明确规定,向各级人民法院依法主张并维护民事权益所适用的法定诉讼时效期限为整整三年。换言之,如债权人在明知或者理当察觉其自身民事权益遭受侵害之时起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为止未能遵守该时效限制,则他们得以通过法院途径来主张偿还债务的可能性将不复存在。而对于诉讼时效期限超过二十年,则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司法保护,仅能依照特定情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予以适当延长。因此,我们必须明确,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限为整整三年,若超过此期限,债权人将无法通过法律手段来追索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